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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居住证的办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4. "居住证明": - 如果是租房居住,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 如果是自购房居住,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 如果是单位分配的住房,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
5. "就业证明": - 如果是就业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
6. "就读证明": - 如果是学生,需要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7. "其他证明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中心,以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举报 -
个人申领:居住证申领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
集体申领: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另:不满49岁的已婚女性申领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原户籍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未满16周岁子女应当由监护人持子女户口薄或身份证代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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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在巴音郭楞办理居住证的详细步骤是怎么样的?
网点申请:
(一)个人申领:
1.提出申请:申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报个人信息申领居住证。
2.办事机构审核:乡镇(场)、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证件领取:申领人或集体申领经办人应当持受理凭证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二)集体申领: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持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集体申领。
2.办事机构审核:乡镇(场)、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证件领取:申领人或集体申领经办人应当持受理凭证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网上申请:
步骤一:打开新疆维吾尔族公安厅用户登录界面http://www.xjgat.gov.cn/xjappfront/login!input.action,注册之后点击首页右下角的办事服务中的“流动服务管理”;选择“新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步骤二:填写相对应的个人信息后打印受理凭证;
步骤三:申领人或集体申领经办人应当持上述办理材料和受理凭证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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