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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居住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 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 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2. "选择办理地点": - 居住证办理地点可以是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者居住地派出所。
3. "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办理窗口; - 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4. "领取居住证": - 办理完成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 - 审核通过后,按照约定的时间领取居住证。
5. "注意事项": - 办理居住证时,需携带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需重新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最新的办理信息。举报 -
巴音郭楞的居住证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小编告诉您
步骤一:暂住登记。
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步骤二:居住证申请。
网点申请:
(一)个人申领:
1.提出申请:申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报个人信息申领居住证。
2.办事机构审核:乡镇(场)、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证件领取:申领人或集体申领经办人应当持受理凭证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二)集体申领: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持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集体申领。
2.办事机构审核:乡镇(场)、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证件领取:申领人或集体申领经办人应当持受理凭证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网上申请:
1.打开新疆维吾尔族公安厅用户登录界面http://www.xjgat.gov.cn/xjappfront/login!input.action,注册之后点击首页右下角的办事服务中的“流动服务管理”;选择“新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2.填写相对应的个人信息后打印受理凭证;
3.申领人或集体申领经办人应当持上述办理材料和受理凭证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延伸阅读:
巴音郭楞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个人申领:居住证申领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
集体申领: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另:不满49岁的已婚女性申领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原户籍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未满16周岁子女应当由监护人持子女户口薄或身份证代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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