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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居住证签注指南
一、居住证签注的意义
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期间,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续签手续。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必要条件,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将失效。
二、居住证签注的条件
1.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 2. 居住证持有人因工作、生活需要,确需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
三、居住证签注的期限
居住证签注期限为1年。
四、居住证签注的程序
1. 居住证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
2. 居住证持证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居住证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居住地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 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签注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注。
五、居住证签注的费用
居住证签注免费。
六、注意事项
1. 居住证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将失效。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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