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 2.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 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就学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3. 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 申请人提交办理材料; 3. 公安机关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4. 公安机关制作临时身份证; 5. 公安机关发放临时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
 1. 受理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制作临时身份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1.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 2. 快速制证费:30元/证。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2.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临时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临时身份证将作废; 3.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电话咨询。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辖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地址及举报
 
 

